关于在教工党支部中开展“立德树人、示范引领”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2-03-25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实施《北京大学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校教师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和《在全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服务群众树形象、示范引领创一流”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校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全校教工党支部中开展“立德树人、示范引领”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立德树人、示范引领”为主题,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国务委员在我校教师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创设载体,明确北京大学教工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标准,发挥教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教工党员的师德师风、行业作风和教学科研水平,引导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社会,加快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进程。

  

  二、活动内容

  各教工党支部围绕教工党员形象标准和如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这一主题,以切合主题和注重实效为宗旨,开展一次“立德树人、示范引领”专题讨论,提出“我心中的教工党组织/党员形象标准”及关键词,作出承诺、践行承诺。各支部要立足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支部的具体实际,根据院系、机关、后勤以及离退休教职工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多样地设计开展活动,确保每一名教工党员都参加党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统筹安排;

  2、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讨论会,整理汇总《“我心中的北大教工党组织/党员形象标准”建议表》;

  3、开展“立德树人、示范引领”主题征文活动,以理论探讨、经验总结、事迹报告、散文或访谈体会等形式,集中展示能体现北京大学教工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的组织、人物、事迹、经验和理论思考;

  4、要注意资料保存和经验总结,对作出承诺、践行承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特色活动和先进典型给予及时报道。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的总结、汇总后的《“我心中的北大教工党组织/党员形象标准”建议表》、主题征文稿件以及新闻报道等发送至组织部党建室邮箱zzbdjs@pku.edu.cn。

  联系人:张  婧 62761182   姚建文 62751066

  附件:《“我心中的北大党组织/党员形象标准”建议表》

  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我心中的北大教工党组织党员形象标准”建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