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办理流程

2003-06-03

第一步:房屋出让人向房地产管理部提出上市申请。

意向出让房屋的出让人及配偶到房地产管理部填写《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表》,并签署《承诺书》,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两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复印件

 

第二步:房地产管理部对上市申请进行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按照《北京大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若有已购公房面积超过规定住房面积标准的,须按照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进行超标处理,超标处理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步:房地产管理部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通过审核后的房产信息须在房地产管理部网站公示一个月,每月月底公示当月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出售房屋地址、房屋面积等。

 

第四步:出让人与买受人信息审核登记

确定买受人后,出让人与买受人应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完成如下工作:

(1)出让人提供供暖、物业等相关费用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让人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证明,其中燕北园及北河沿住户在房产部缴费办理,西三旗及六道口住户在西三旗高校房地产办理;

(3)买受人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登记相关信息资料。买受人若为北大教职工或其配偶的还须填写《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房地产管理部向央产房交易办公室提交拟出让房屋的电子档案;

(2)出让人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蓝岛大厦西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一层大厅              电话:65993081

(3)出让人与买受人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其中房屋交易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

    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                         电话:82708600

 

 

房地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43407室)            联系电话:62751090/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