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4日起,《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全面实行

2007-01-05

  2007年,房地产管理部就教师公寓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分析和研讨,并多次与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同时,我们还先后走访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周边几所高校,调研了解了他们关于教师周转用房的管理情况。经过认真准备,我们起草了《我校教师公寓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教师公寓管理机制改革调研报告》和《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讨论稿),提请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 2007124,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在办公楼103室召开会议,专题讨论我校教师公寓管理机制改革问题,与会委员就改革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1212,按照鞠传进副校长的指示以及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我们向教代会及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通报了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并征求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房地产管理部、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一起继续就改革方案进行了沟通和研讨,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12月底,针对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教代会及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以及人事部、财务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房地产管理部完成《教师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最终修改和完善,并提请学校党政联席会予以审批。 2008年1月3日,修订后的《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经第67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08年1月4日起,《办法》将全面实行。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教师公寓的实施对象、入住资格、租金标准、租住期限、分配标准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这对我们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由于校园周边房源紧缺,万柳公寓将成为主要的教师公寓房源,因为万柳公寓管理的特殊性,房地产管理部、人事部、财务部、特殊用房管理中心等部门间的工作配合非常重要。因此,2008年,房地产管理部将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管理;同时,加强与学校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为教职工提供更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引进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