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关于办理蓝旗营房屋产权证的通知

2007-01-12

尊敬的北京大学蓝旗营住户: 我们将为您办理蓝旗营房屋产权证的有关手续: 一、办理范围:根据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客观情况,蓝旗营产权证将分期分批办理。此次首先办理购买蓝旗营4号楼、5号楼、6号楼、11号楼的购房户。其他楼购房户的产权证后续办理。已经故去、调离等人员暂缓办理。 二、办理时间:2007115(周一)上午8301230  (错过以上时间的,请于116-17日到资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单独办理) 三、办理地点:北大图书馆北配楼 四、请个人准备的材料:请准备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复印,办理时交予办理人员。旧版身份证只复印一面;新版身份证需将正、反面同时复印在A4纸上。 五、办理内容: 1、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人签订委托办理产权证的“授权委托书”。 3、购房人与学校签订有关房屋实际测量后面积修正的“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4、职工及配偶工龄情况证明。请只填写配偶姓名及工作单位,购房工龄个人不填写。配偶为北大职工的,填写完毕,现场交回;配偶非北大教职工的,请到配偶所在单位开具购房工龄证明,签字盖章后,于2007119前交到资产管理部房改办公室(未名湖北边红1楼-红2楼之间,资产管理部二层5210房间)。      六、请购房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七、今后,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将交纳实测面积修正部分的房屋价款,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购房人按照房屋价款的0.5(万分之五)交纳鉴证印花税及每证5元的房证印花税。                                                      北京大学资产管理部    20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