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道口教师住宅购房人办理原房腾退手续的须知

2012-10-31

根据《北京大学五道口教师住宅置换售房实施办法》(校发2011[186]号)的有关规定,五道口教师住宅购房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已购公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教师公寓、借房腾退交还学校,现将腾退须知通知如下: 第一步:将原房腾空,恢复入住时的房屋基本结构,做好保洁。 第二步:到水电中心和燃气公司分别结清费用并分别开具“退房结清证明”(若无燃气设施则无需办理燃气结清手续)。 水电中心:博雅塔方楼,62753157; 燃气公司:东王庄小区23楼3层,62344437、62344438、62344439。 第三步:将“退房结清证明”和房屋所有钥匙交至房地产管理部5107室 ,填写退房记录表等表格。房地产管理部将安排验房。    万柳、育新、六道口、蓝旗营退房请直接联系各自小区物业办理,办结后持物业出具的退房证明到房地产管理部办理余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