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公寓集中申请和调配工作的通知

2013-05-16

关于开展教师公寓集中申请和调配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有关教职工: 为缓解近年来教师公寓紧张的形势,改善教职工周转住房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一轮教师公寓集中申请和调配工作。本轮调配房源共有194套,其中学校周边三居室64套,燕北园三居室38套,两居室32套,一居室60套。在全部194套住房中,104套用于现住教师公寓教职工的住房调整,90套用于尚未入住教师公寓的教职工的住房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校内各单位主动及时做好所在单位职工的通知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作为此轮调配的议事决策机构。房地产管理部和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执行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决议,具体组织调配工作。纪委监察室、工会、督查室负责监督。   二、调配原则 将解决当前紧迫需求与保障学校长远发展需要相结合,着眼长远,统筹规划,适度存量,分步解决。对本轮调配无法解决的需求,学校将争取分年度、分批次消化解决。   三、资格条件 1.申请调整教师公寓的资格条件 申请者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引进人才不参与此次申请),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目前在住教师公寓,并且已在此公寓连续居住满2年(即在2011年5月24日(含)前入住); 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且无自购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无房教职工; 现住教师公寓居室标准低于现职称职务对应的居室标准(职称对应的居室标准请参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第五条); 若教师公寓居室标准与现职称职务对应的居室标准相符,则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方可申请调整: i现住校内筒子楼单间(一人一间)的具有中级职称或正科职务的教职工,可申请调整至畅春园青年公寓或成套一居室; ii现住畅春园青年公寓或万柳公寓标准间(一人一间)的具有中级职称或正科职务的教职工,可申请调整至成套一居室; 签署腾退协议,在新公寓交付之日起60天内腾退原公寓; 符合《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申请入住教师公寓的资格条件 申请者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引进人才不参与此次申请),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2008年1月4(含)至今来校报到、持有人事部开具的住房介绍信、现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正科(含)以上职务、尚未入住教师公寓,或者腾退教师公寓满2年(即在2011年5月24日(含)前腾退); 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且无自购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无房教职工; 符合《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排队选房规则 申请人只能选择与自己职称职务标准相对应的教师公寓,双肩挑教职工可选择较高的职称或职务进行申请。正高(正处)可挑选学校周边三居室,副高(副处)可挑选二居室或燕北园三居室,中级职称(正科)可挑选一居室(1间)。 1.申请调整教师公寓的排队规则 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中级职称(正科)分别排三队,分别对应不同房源进行选房。2010年7月9日之后来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参照《北京大学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114号)以副高职称入队。 每个队列中,申请人以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先后为序(具体到月)参与排队;提职时间(任职时间)相同的,以出生日期先后为序(具体到日);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和出生日期均相同的,以来校时间先后为序(具体到月);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出生日期、来校时间均相同的,将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先后顺序。 2.申请入住教师公寓的排队规则 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中级职称(正科)分别排三队,分别对应不同房源进行选房。2010年7月9日之后来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参照《北京大学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114号)以副高职称入队。 每个队列中,来校之后职称职务没有变动的申请人以来校时间(具体到月)入队,来校之后职称职务有变动的申请人以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具体到月)入队;来校时间(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相同的,以出生日期先后(具体到日)为序;来校时间(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和出生日期均相同的,将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先后顺序。   五、申请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调整教师公寓的操作 (一)网上填表、提交申请材料(5月16-24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周六日不收材料)。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现住教师公寓申请调整的申请人用职工号和密码(同校内门户)登陆教师公寓选房系统(网址:http://jsgygl.pku.edu.cn,因网页兼容性问题,建议采用firefox浏览器访问),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提交、打印《教师公寓申请表》,到本人所在院系、部门和配偶单位签字盖章; 2、打印《承诺书》并签字; 3、若配偶单位无法出具盖章证明或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打印填写《配偶情况说明表》; 4、若申请表中显示的人事信息有误,请填写信息修订表(附件),并到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在5月24日17时前交至房地产管理部(红五楼)5121办公室,过时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事先查看网站所发布的全部房源,其中部分房源尚在粉刷检修中,预计9月交付,见选房系统的“房屋说明”标注,申请人应慎重申请,选中房号后放弃将严重影响其他申请人选房,需承担违约责任(见附则)。 (二)资格审核(5月25-28日) 学校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和房地产管理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三)选房资格和排队顺序公示(两榜公示)(5月28日-6月5 选房资格和排队顺序将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校内门户和选房系统中进行公示。 (四)网上选房(暂定6月6-11日) 通过资格公示的申请人将收到邮件、短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用职工号和密码(同校内门户)登陆教师公寓选房系统(网址:http://jsgygl.pku.edu.cn)进行选房,选房系统开放时间为早8点到晚8点,选房队列将每隔1小时依次开启下一位老师的选房权限(例如A、B、C分别在同一个队列的第1、2、3位,假设A的选房开始时间是6月6日8:00,那么B的选房开始时间是6月6日9:00,C的选房开始时间是6月6日10:00,A、B、C的选房结束时间都一样,A、B、C分别比后一位享有1小时的优先选房时间),请提前查看房源,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选房,以免房源被他人选走。 (五)选房结果公示(6月12-14日) 选房结果将在校内门户和选房系统中公示。 (六)签订协议(6月15-19日) 申请人接到选房结果确认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签订新公寓租住协议和原公寓腾退协议   第二阶段:申请入住教师公寓的操作(计划在6月下旬启动,具体安排待进一步通知)   六、附则 1.凡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公寓。对于隐瞒家庭在京产权住房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不仅取消申请资格,而且收回原住教师公寓。 2.在2008年1月4日前入住教师公寓、执行老租金标准的教职工在本轮调配后统一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执行45元/平米/月(使用面积)(燕北园、万柳等其他园区为40元/平米/月)的租金标准。 3.申请人选定房号后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前来签署协议的,所选房号作废,取消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调整教师公寓申请人在新公寓签约交付之日起60天内无法腾退原公寓,将严重影响其他教职工入住其所应腾退的原公寓,申请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学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对申请人所选新公寓和原公寓均以80元/平米/月(使用面积)同时收取房屋占用费至腾退原公寓或新公寓为止; 将占房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公寓。   咨询电话:627515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信息修订表       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委员会 房地产管理部 公寓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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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修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