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公寓集中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3-04

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具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职称(职务)的教职工开展新一轮教师公寓调配工作。相关申请条件详见本通知第一条(“申请资格”),欢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通过教师公寓选房系统(http://jsgygl.pku.edu.cn,因网页兼容性问题,建议采用firefox浏览器访问)进行报名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为北京大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职称(职务)(“千人计划”和“青年千人计划”引进人才不参与此次申请;“百人计划”研究员按照《北京大学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1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且符合以下第1条或第2条中的所有条件:

1、申请调整教师公寓的资格条件

目前在住教师公寓,并且已在此公寓连续居住满2年(即在2012312日(含)前入住);

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且无自购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无房教职工;

现住教师公寓居室标准低于现职称职务对应的居室标准(职称对应的居室标准请参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第五条),或正高(正处)现住燕北园三居室教师公寓;

符合《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申请入住教师公寓的资格条件

200814日(含)至今来校报到、尚未入住教师公寓或者腾退教师公寓满2年(即在2012312日(含)前腾退);

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且无自购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等)的无房教职工;

符合《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排队选房规则

申请人只能选择与自己职称职务标准相对应的教师公寓,双肩挑教职工可选择较高的职称或职务进行申请。正高(正处)可挑选学校周边三居室,副高(副处)可挑选二居室或燕北园三居室。

1、申请调整教师公寓的排队规则

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分别排两队,分别对应不同房源进行选房。201079日之后来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参照《北京大学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114号)以副高职称入队。

每个队列中,申请人以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先后为序(具体到月)参与排队;提职时间(任职时间)相同的,以出生日期先后为序(具体到日);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和出生日期均相同的,以来校时间先后为序(具体到月);提职时间(任职时间)、出生日期、来校时间均相同的,将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先后顺序。

2、申请入住教师公寓的排队规则

按正高(正处)、副高(副处)分别排两队,分别对应不同房源进行选房。201079日之后来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参照《北京大学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0]114号)以副高职称入队。

每个队列中,来校之后职称职务没有变动的申请人以来校时间(具体到月)入队,来校之后职称职务有变动的申请人以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具体到月)入队;来校时间(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相同的,以出生日期先后(具体到日)为序;来校时间(提职时间或任职时间)和出生日期均相同的,将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先后顺序。

三、操作流程

前期已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公示、目前在教师公寓选房系统中显示为“网上选房”状态的申请人,不需操作以下第一步流程;其他申请人须完成以下全部流程。

(一)网上填表、提交申请材料(34-312日,工作时间830-11:3013:30-16:30,周六日不收材料)。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申请人用职工号和密码(同校内门户)登陆教师公寓选房系统(http://jsgygl.pku.edu.cn,因网页兼容性问题,建议采用firefox浏览器访问),申请流程如下:

1、填写、提交、打印《教师公寓申请表》,到本人所在院系、部门和配偶单位签字盖章;

2、打印《承诺书》并签字;

3、若配偶单位无法出具盖章证明或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打印填写《配偶情况说明表》;

4、若申请表中显示的人事信息有误,请填写信息修订表(附件),并到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5、预聘制研究员请提交《北京大学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及《〈北京大学聘用合同书〉补充规定》复印件。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在31216:30时前交至房地产管理部(红五楼)5107办公室,过时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事先查看网站所发布的全部房源,选中房号后放弃将严重影响其他申请人选房,需承担违约责任(见附则)。

(二)资格审核(313-317日)

公寓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三)选房资格和排队顺序公示(两榜公示)(318-326日)

选房资格和排队顺序将在校内门户和选房系统中进行公示。

(四)网上选房(暂定327日开始,视通过审核人数情况安排)

通过资格公示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用职工号和密码(同校内门户)登陆教师公寓选房系统进行选房(具体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通知或自行登陆系统查看),选房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选房队列将每隔1小时依次开启下一位老师的选房权限(例如ABC分别在同一个队列的第123位,假设A的选房开始时间是3278:00,那么B的选房开始时间是3279:00C的选房开始时间是32710:00ABC的选房结束时间都一样,ABC分别比后一位享有1小时的优先选房时间),请提前查看房源,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选房,以免房源被他人选走。

五、附则

1、凡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公寓。对于隐瞒家庭在京产权住房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不仅取消申请资格,而且收回原住教师公寓。

2、在200814日前入住教师公寓、执行老租金标准的教职工在本轮调配后统一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执行45/平米/月(使用面积)的租金标准(燕北园、万柳等其他园区为40/平米/月)。

3、申请人选定房号后无特殊原因未按期(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之日起10天内)前来签署协议的,所选房号作废,取消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4、调整教师公寓申请人在新公寓签约交付之日起60天内须腾退原公寓,否则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学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校发[2008]2号),对申请人所选新公寓和原公寓均以80/平米/月(使用面积)同时收取房屋占用费至腾退原公寓或新公寓为止;

将占房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整教师公寓。

 

咨询电话:6275159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公寓服务中心

                                  201434


相关附件:

教师公寓调配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