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旗营住宅小区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办理进程

2006-07-30

 

    蓝旗营住宅小区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事项原应由蓝旗营建设办公室负责,但蓝建办一直未进行办理,最后转由两校负责。6月27日上午,我部李国忠部长、姜晓刚副部长、杜德华、杨晶、张念梅等到清华大学,就两校共同办理蓝旗营住宅小区土地证、房屋大产权证等有关问题,与清华房地产管理处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并就有关手续事宜进行了分工落实。7月19日上午,我部与清华大学房地产管理处再次就办理过程中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目前,蓝旗营住宅小区土地证已经办理完毕,正在继续办理房屋大产权证。